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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1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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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用他人資料 吳斌倡刑事化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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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隱專員吳斌表示,去年底已向當局呈交報告,建議全面檢討和修改私隱條例。資料圖片

 【本報訊】政府部門及私人機構外洩市民私隱的事件接二連三發生,引起社會關注。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吳斌表示,《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沿用12年,但隨著科技進步,條例已不合時宜,有必要檢討,研究加重罰則和修訂內容,公署亦建議當局研究將該條例刑事化,未授權盜取或使用他人資料的罪行需受刑責。他促請當局,盡快就有關建議展開公眾諮詢和修例程序。

促全面檢討修改有關條例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吳斌昨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科技日新月異,私隱條例的內容應與時並進,公署去年12月已向政府提交報告,建議全面檢討和修改有關條例,包括在處理公眾關注的議題、如何平衡個人私隱和公眾利益、強化條例的管治效能、制定相關條例以防個人資料外洩等。

 另外,公署亦建議將非法盜取他人資料的罪行刑事化,但仍要諮詢公眾意見制定細節。「如果用非法的方法拿取(他人)個人資料,再用這些資料牟利,就要考慮應否處以刑事化。」他希望政府能迅速回應,並盡快就有關建議諮詢公眾,以及開展相關立法工作。

盼當局續增撥資源予公署

 至於接連有公私營機構遺失市民的個人資料,吳斌表示,公署已與醫管局、入境處和匯豐銀行接觸,匯豐銀行已提交了初步報告。他促請機構提高保障個人私隱的意識。他透露,該署03至07年間,每年獲撥款3,700萬元,08至09年度則獲增撥200萬元;但隨著公署工作日益繁重,期望當局考慮繼續增撥資源。

 近日多家公立醫院被揭發遺失病人資料,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稱,將來公私營醫院合作後,病人的病歷資料可互通,當局更加要做好保安工作。她說,匯豐銀行遺失客戶資料但未有即時通知相關的監管機構和客戶,當局在修改條例時應一併考慮,列明通知受影響客戶和對外公布的指引。她說,客戶應有知情權。她建議任何機構若發現客戶的資料外洩,必須盡早通知客戶採取補救措施,避免引起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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