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中新網11日電:7日,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下稱音著協)法律部負責人劉平表示,音著協發起了自著作權法頒布以來超市侵權播放背景音樂的「第一案」,被告方是美廉美石景山金頂街超市。此次涉案曲目為谷建芬作曲的《燭光裡的媽媽》,音著協本次僅主張曲作者的權利索賠金額即達1萬餘元。據悉,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將擇日開庭審理。
據了解,美廉美超市在收到音著協告知侵權通知後,並沒在第一時間作出反應。「音著協發起訴訟,對於普及商業性使用版權作品應當付費的常識應該有幫助。」上海中匯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律師游雲庭說。
作為中國大陸目前唯一的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逐年加大音樂作品版權保護力度。目前,已同全國數百家三星級以上酒店,家樂福、沃爾瑪等商場、超市以及麥當勞、肯德基等簽訂了有償使用許可協議,國航、東航、南航、海航和廈門等地的航空公司也已為飛機客艙背景音樂定期付費。
「在背景音樂的收費問題上,我們依然面臨諸多困難和阻礙。譬如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淡漠、對使用背景音樂繳費規定不理解甚至不知,導致法律條款在一定範圍內成為一紙空文。」劉平表示。
背景音樂收費障礙多
「中國的經營性場所,如酒店、餐廳、超市所播放『免費』背景音樂已經成為長久以來的習慣。很多商家要麼是不願支付背景音樂的使用費,要麼就是根本不知道有支付費用的義務。甚至一些消費者也不贊成我們向商家收取這筆費用。」劉平表示。
據悉,本案起訴同時,音著協已將同樣拒不解決背景音樂著作權問題的家得寶(天津)商業有限公司和天津百盛購物中心投訴到天津市版權行政管理部門,有關部門已受理並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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