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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年近7旬的婦人,本於13年前因違反逗留條件被定罪須遣返內地,卻未有如期到關卡報到,自始一直在香港居住,至本月初因警方接報到其寓所調查一宗糾紛案而揭發事件。老婦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被判囚半年。文偉新裁判官指審案多年,未見有人逾期逗留在港如此長久。
辯稱老年喪夫 乏人照顧
被告林根娣(69歲),操寧波話。辯方求情指,被告已屆高齡,丈夫亦已去世多時,由於乏人照顧才選擇居於香港。惟文官指處理案件以來,從未遇見逾期逗留如此之久的被告,而她也並非第一次犯同類型案件,其最高刑罰可判監達12至18個月,但接納了被告年老、承認控罪的因素,她於過去10數年亦一直居於香港,故判以半年監禁了事。
警員登門調查糾紛案揭發
案情指,被告於94年6月訪港,當時只獲准逗留兩個月,卻未有依期返回內地;稍後於95年3月27日被判違反逗留條件罪成,須於同月30日經羅湖被遣返,被告卻沒有出現,此後一直在港居住14年。至本月3日,警方因一宗糾紛案,到被告與44歲女兒同住的黃埔花園住所調查,最終揭發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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