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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航空於4月9日宣佈臨時清盤。圖為當日一架航機停泊在香港國際機場。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郝君兒、譚靜雯)甘泉航空早前結業,數以萬計預購機票的顧客不單旅程被打亂,更蒙受金錢損失,消委會至今收到1,414宗投訴,涉及金額共1,720萬元。該會昨提醒以信用卡購機票的市民,除向清盤人登記索償外,亦可向其發卡機構提出信用卡退款申請,惟消費者需注意,接受退款申請的銀行各有不同申請時限,一般要求顧客需在交易日或發單日期60至120天內提出申請,另有銀行會向客戶收取50至150元手續費及利息。
信用卡購票可申請退款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何沛謙表示,早前向20間本地發卡銀行及機構查詢信用卡退款申請(chargback request)的安排,全部發卡機構都表示會受理,但退款申請卻有不同時限,如永亨銀行、上海商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東亞銀行、創興銀行、花旗銀行及中國工商銀行,要求顧客必須於月結單發出後60日內提出申請;中信嘉華銀行、大新銀行、星展銀行、永隆銀行及富邦銀行,則要求消費者於交易日或預計乘機日期起計120日內提出;匯豐銀行及恆生銀行要求退款申請需在商戶停止提供服務起計的120日內提出。
大部分發卡機構不會收取退款費用,但AEON Credit Service將按情況收取每個交易50元手續費,東亞銀行則稱,若證實有關交易屬持卡人責任,會收取150元手續費;星展銀行則表明會按信用卡使用條款收取利息及財務費用,但未透露金額。消委會提醒以信用卡購買機票的消費者,應盡快向其發卡機構查詢退款情況,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雖然所有發卡機構都接受退款申請,但消委會指機構處理交易款項的方法各有不同,若發卡機構受理有關的退款申請,但消費者仍未繳付「卡數」,發卡機構一般會凍結有關款項。但有4間銀行指只會在消費者要求下才會凍結款項,如果消費者已繳付有關款項,12間發卡機構會先向卡主墊支或退還有關款項,但5間表示沒有這樣安排。消委會向發卡機構呼籲,甘泉結業屬特別情況,如消費者能提出足夠證據,應寬鬆處理並豁免退款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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