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68歲男子霍兆榮,就醫管局向其內地懷孕媳婦徵收3萬9千元的產子套餐費申請司法覆核,指按《基本法》訂明其孫兒擁有居港權,且一家人屬本港家庭,理應得到港人應有待遇,醫管局的收費變相歧視其家庭;再者政府以防止大量內地產婦來港生產的考慮來加諸港人內地妻子身上,同樣是不合理,因此,要求法庭頒令有關決策違憲。
申請人霍兆榮的27歲兒子屬中度弱智人士,一家人須領綜援維生。其媳去年5月獲悉懷孕,即獲通知不能得到港人享有的津貼醫療服務,須付套餐價3萬9千至4萬8千元,才可到公立醫院作產前檢查及生產。霍指其家庭無法負擔開支,一直未有付款,最後其男孫去年12月於香港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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