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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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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香港發展教育樞紐措施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5-15]

放寬非本地生就業安排:

畢業生

 ■畢業後12個月無條件留港,期間可隨意就業或轉職;

 ■已畢業6個月以上的非本地生,回港工作條件獲放寬,僱主無須證明該職位難覓本地人擔任。

學生

 ■經院校批准可進行最長1年的實習工作,無須向入境處申請;

 ■每星期最多20小時的在校兼職;

 ■每年6至8月自由從事暑期工。

其他:

 ■政府資助課程非本地生上限增加至20%,院校會循序漸進,08/09年各校非本地生比率約只增加2%;

 ■政府10億元基金下學年開始發放獎學金,名額500至1,000個,並已成立兩個委員會管理;

 ■增建學生宿舍,正與地區人士商討暫定於馬鞍山及將軍澳兩幢聯校非本地生宿舍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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