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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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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改前非 姜炳耀任社企總監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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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炳耀曾加入黑社會、吸毒、放數、行劫,甚至意圖弒父,如今卻已是一間社會企業的營運總監。本報記者聶曉輝 攝

 【本報訊】(記者 聶曉輝)「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曾經犯錯的人可以痛改前非,關鍵在於社會大眾的接納。現年39歲的姜炳耀曾加入黑社會、吸毒、放貴利、行劫,甚至意圖弒父,幾經悔改,如今已是一間社會企業的營運總監。他的故事正好告訴世人:「犯過事、坐過牢,並非世界末日。」

 屋h長大的姜炳耀12歲加入黑幫並嘗試吸毒,14歲首次被拘捕,但在父母求情及法官「從輕發落」下獲接受警司警誡了事。可惜,他不珍惜,後來因吸毒被判入喜靈洲戒毒所。刑滿後他想重新做人,但僱主知道他留有案底拒錄用。他感慨:「是否我做錯過一次,就永遠都沒有機會?」沒有工作、沒有金錢,阿耀竟偷走爸爸的白蘭地變賣,得來的錢卻用來吸毒,有次連拿出1元服用美沙酮的錢也沒有,被道友奚落。

 及後他與從前的「兄弟」當放數,又做假帳騙銀行金卡,每天豪花6,000元吸毒,有次受毒品影響下,在家中跟爸爸吵起來,更衝入廚房拿刀追斬爸爸,幸及時被鄰居奪去他的刀,才免釀成大錯。

 法官再多給阿耀一次機會,准他在福音戒毒村住了1年,在02年重投社會。這一次,阿耀在一間社會服務中心當雜工,後來更發展裝修專長,成立一間經營裝修生意的社會企業,與父母重修舊好。他說:「最重要是有沒有機會給予我們這些更生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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