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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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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的姓氏,我的名字」 美漢「夫冠妻姓」勝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5-16]

 美國加州男子米高(Michael Buday)與女友戴安娜(Diana Bijon)結婚時,一心想改用戴安娜的姓氏比喬恩,完全沒料到需要辦理的法律手續非常繁複,耗用兩年時間打完這場官司,才能如願以償,改名Michael Bijon。不過,米高的行動還促成加州修改法例。

 米高最近拿著改用妻姓的新駕駛執照對記者表示:「這純屬個人決定,我感到跟外父的關係比與自己父親更為親密。戴安娜提議我跟她姓,我也以為手續很簡單,但事實上手續十分繁複。」

 31歲的米高支付350美元(約2,730港元)上法庭申請、公開宣告改用妻姓及填寫一大堆表格,更改駕駛執照登記資料。結果拖了幾個月還是辦不成,他終於失去耐性,向南加州的美國公民自由聯盟求助。

 依照現行法律,如果米高只是在原本的姓名上再冠上妻姓,申請就非常簡單,但他選擇放棄自己的姓氏改從妻姓,就產生了不易解決的問題。

 原來美國有40個州(包括加州)的申請結婚許可證書及駕駛執照更改事項中,都沒有丈夫跟隨妻子姓氏的條例。在迫於無奈下,米高唯有訴諸法律,結果他打贏了官司,還促成加州修法,給予男性等同於女性,可在結婚時更改配偶姓氏的權利。 (業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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