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鄭州市13歲的男孩小明(化名)去環衛清潔公司垃圾場玩時意外被毒土蜂蜇到,經搶救無效死亡。據小航家人說,環衛清潔公司有個垃圾場設在鄭州市二七區侯寨鄉張垌村,他們家就在垃圾場附近。2007年10月5日,小航和另外3個小夥伴從缺口處鑽進垃圾場玩,奔跑時驚動了草木間的毒土蜂。3個小夥伴跑得快,小航卻被土蜂蜇傷後不治。小航父母認為環衛清潔公司難逃關係,於是將後者告上法庭。二七區法院5月14日審理後,認為環衛清潔有限公司垃圾場圍牆長時間出現缺口卻不加修繕,理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在判決生效後10日內賠償小航父母損失61,408.71元。 ■本報駐河南記者 李鴻雲、李海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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