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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發國難財呃賑災善款的男子昨被押返灣仔警署扣查。
【本報訊】發國難財,人神共憤!2名男子涉嫌利用港人熱心捐助四川大地震受災同胞之際行騙,一名中年漢在銀行自動櫃員機屏幕上張貼告示,寫上一個銀行戶口號碼,聲稱是供賑濟四川地震災民捐款之用,叫人將款項存進戶口,藉此斂財,昨在灣仔落網後被查出戶口內約有8千元捐款存入;另一名16歲少年涉嫌與一宗涉及四川地震網上籌款騙案有關被捕。
事發前日(18日)上午,一間銀行的職員先後發現該行位於中區、灣仔及北角分行的自動櫃員機屏幕上,被人張貼了一些告示,上面寫有一個銀行戶口號碼,聲稱是供賑濟四川地震災民捐款之用,馬上報警。
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根據有關銀行戶口資料調查後,昨(19日)在灣仔將該名32歲姓邱男子拘捕,調查顯示他是戶口持有人,涉嫌張貼告示斂財,約8千元現金已存入涉案戶口,涉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
此外,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技罪案組探員於本月16日在葵涌拘捕一名16歲姓劉少年,其涉與一宗涉及四川地震網上籌款騙案有關。
警方當日接報,指於互聯網上發現一個討論區,內有涉嫌誤導成分的訊息,欺騙市民就四川地震作出捐款。該少年涉以企圖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現已保釋候查。
警方發言人稱,科技罪案組一直密切留意互聯網對捐款的呼籲,並提醒市民使用任何欺騙手段以騙取他人財物是一項嚴重刑事罪行,除可能觸犯盜竊條例外,亦可能干犯「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的罪行。若市民對任何網上的捐款活動有疑問,除可向有關慈善機構查詢外,亦可致電2860 5012向科技罪案組舉報。
警方籲舉報網上騙局
根據法例,任何人或組織要作公開的籌款活動須向社署申請公關籌款許可證,獲發許可證的機構須在舉辦籌款活動的當眼處出示有關許可證供市民查閱。任何團體未向社署申請而在公眾地方作任何形式的募捐即屬違法,最高可罰款500元及監禁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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