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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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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兒童色情漫畫 機場怪客緩刑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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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定居機場客運大樓的中年失業漢,因「睇靚女」自娛而惹上官非,他早前承認遊蕩和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裁判官蘇文隆昨判刑時坦言,涉案的色情漫畫令他窒息,而這類漫畫更是「此風不可長」,但考慮被告無怪異的性傾向,遂判他罰款5千元和監禁2個月,緩刑2年。認罪被告薛理文(43歲)(見圖),承認於去年9月15日在機場遊蕩,導致一名運輸公司女職員不安,以及藏有4本日語的兒童色情漫畫。

 辯方引述被告的精神和心理報告,指他無精神問題,而他亦非變態或孌童癖,他除居住機場外,各方面都為正常,並指出他與女事主最接近時,仍保持3米距離,此舉雖令她感不自在,但被告的態度實為正面,其代表律師進一步解釋,被告從日本帶回涉案漫畫時,有關法例仍未生效,而廣大市民對此意識亦不強。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考慮被告非變態、孌童或有任何怪異性傾向,無對社會構成危害,過著40餘歲的單身男人生活,而他認罪,相信他已知錯和感到後悔,但因他無固定地址,故不適合判他社會服務令,遂判他監禁兩個月但緩刑兩年。另外,由於被告非夜間跟蹤女事主,亦無構成即時的影響性,故判處罰款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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