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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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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主管擬擴權可發回收令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5-22]

 【本報訊】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過去3年收到12宗進食罐頭食品後身體不適的投訴,但全部個案均不能證實與該罐頭食品有關。對於有議員關注水貨罐頭問題,當局指現正制訂的《食物安全條例草案》,會賦予食物安全主管權力,有需要時禁止進口或出售問題食物及發出回收令,防止問題食物流入市面或繼續售賣。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稱,中心過去3年共抽取約2,300個罐頭食品樣本作測試,當中12個被檢出含微量的獸藥殘餘及超標防腐劑,但一般食用不會對健康構成影響。他稱,現正制訂的《食物安全條例草案》,除可賦權禁止問題食物流出市面,更規定食物進口商和分銷商保存分銷記錄,若有食物事故發生,當局可更快迅速處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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