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自四川地震發生後,賑災募捐活動在本港街頭隨處可見,但社署至今已接獲7宗有關團體未經許可,在街頭進行募捐的投訴。社署表示,鑒於有關投訴已轉交警方處理,故不便透露詳情。社署強調,所有人士或機構,必須在署方獲發「公開籌款許可證」後,方可進行籌款活動。市民如欲查詢有關詳情,可在社署網頁內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