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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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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關淑馨拒頒禁制令理由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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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炳湘申請禁制令,阻止公司董事局就他的撤職問題投票,昨被高院否決。圖為郭炳湘去年與弟弟郭炳江及郭炳聯合照。資料圖片

 ■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新鴻基一眾董事,會在違反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作出罷免議決。

 ■董事局罷免個別董事屬公司內部管理問題。

 ■2月18日郭炳湘以病為由提出休假,但不等於病癒後董事局就不能以其他維護公司利益的原因將他撤職。

 ■2月18日郭炳湘提出休假並非他與所有董事的私人協議,因為當時至少已有4名董事不在場。

 ■頒下禁制令可能對公司造成難以衡量的損失,投資者將擔心公司運作,員工士氣亦受挫,事件發生後兩個交易日公司股價已下挫。

資料來源:法官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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