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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皮膚科醫生陳錦添(見圖)前日遭7旬母親入稟高等法院,指陳聲稱替自己保管現市值逾1,600萬元的港交所股份,誘騙她簽下股份轉讓書,後來陳又聲稱股份是她送贈的禮物,故拒絕交出。陳母控兒子違反誠信,要求法庭宣布轉讓書無效,讓她可取回屬於自己的股份。
入稟狀原訴人為72歲的陳官錦康(譯音),答辯人則為私人執業醫生陳錦添。原訴人於入稟狀指,她跟丈夫陳偉單(譯音)育有7名子女,丈夫於98年離世,她成為其遺產管理人,在答辯人的協助下將丈夫持有的45萬股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股票(388)的遺產分配給自己和6名子女(因一名兒子已去世)。
原訴人指,答辯人告訴她需要金錢開辦醫務所,並要求多分5千股股份給其妻、2萬股股份給長子,以及1萬股股份支付律師費及雜費,由於答辯人是她最疼愛及信任的兒子,終透過家庭協議,將21萬5千股股份分給他,自己分得11萬5千股,只將餘下的12萬股分給其餘4名子女,並在答辯人朋友吳健源律師所屬的廖陳林律師事務所簽署文件。
代理變饋贈 母入稟盼歸還
原訴人續指,答辯人於06年10月私底下與她聊天時指她年紀老邁,未能管理個人事務,故提議為她管理其11萬5千股股份,終於,她和答辯人又到廖陳林律師事務所,並在吳健源律師見證下簽署文件。原訴人指基於她對答辯人和吳律師的信任,故沒有對所簽署的文件有所懷疑。至簽署文件後的1個月,原訴人想轉讓長子2萬股股份,多次要求答辯人交出,惟不得要領,同年12月,答辯人更透過律師去信原訴人,指有關股份是她送贈答辯人的禮物。
港交所於2000年3月6日由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期貨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合併,並於同年6月27日以介紹形式在聯交所上市,主席為夏佳理,昨日每股股價為141元5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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