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8年5月24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民間電台非法廣播 11被告押後訊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5-24]
放大圖片

 ■涉民間電台非法廣播的11被告押後提訊。圖為民間電台早前在旺角街頭非法復播。資料圖片

 【本報訊】立法員議員劉慧卿、李卓人、李永達、陳偉業及張超雄等,在民間電台禁制令違憲問題的訴訟仍未完成之時,涉及於本年1月10日在旺角參與民間電台的非法廣播,他們昨與曾健成及梁國雄等共11人,於東區法院遭電訊管理局票控共14項使用電訊設施發送訊息及設置電訊設施罪名。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0月15日,以待違憲問題得以處理始再提訊。

 昨日李卓人因出席會議而缺席,由大律師何俊仁代表應訊。除6名議員被控非法參與廣播外,曾健成及海昇科技有限公司等,亦被控於本年1月1日至10日期間,在香港串謀他人設置電訊設施。在庭上,梁國雄、陳偉業爭相發言,陳偉指政府作選擇性檢控,沒有一同票控早前參與廣播的行政會議成員張炳良及立法會議員蔡素玉;另一名被告羅就則表示,希望法庭告誡律政司別浪費時間及納稅人的金錢,「不如用來賑災好過」。

 民間電台在今年一月初,在旺角行人專用區非法廣播,11名參與的人,包括6名立法會議員,在東區法院,被票控非法廣播及串謀協助他人進行非法廣播。被控的曾健成在庭外聲稱,民間電台在今個月底、6月4日及7月1日都會廣播。

 梁國雄則聲稱,電訊條例已被裁判法院裁定違憲,要求裁判官釋放所有被告。裁判官拒絕,重申上訴庭的裁決,對裁判法院有約束力,因此要等候上訴庭的裁決。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