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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自揭私家症醜聞後,港大於今年初提出16項改善私家診症服務的措施,包括臨床部門須核對收費及病人資料,並由財務及企業管理處負責覆核賬目,須邀護士協助稽核病人的醫療程序及收費資料等,有關措施將於實施半年及一年後檢討。
調查指無監察收費程序
港大去年7月完成私家症事件的調查,報告承認私家症收費制度有5大漏洞,包括未有登記部分病人到診及臨床紀錄,臨床教員有權豁免私家病人的診金,導致有人可繞過醫管局及港大,要求病人付款予第三者,甚至誤導病人將收費轉至其他戶口,亦無檢查程序監察收費紀錄。
調查報告發表後,港大校長徐立之委任另一個4人小組,研究如何堵塞私家症漏洞。而港大校務委員會今年1月底提出16項改善措施,當中建議繼續實施豁免收費,但只限醫護人員、港大員工及其直系家屬,並須按指引和程序進行,及須獲部門主管批准。
小組又建議,臨床部門須核對收費及病人資料,並由財務及企業管理處負責覆核賬目;醫管局在保障病人私隱的同時,必須披露足夠資料,以便核對已進行的醫療程序及已付或未付賬目,同時可以邀請護士協助稽核。專責小組將於實施半年及一年後檢討,期間會向校務委員會匯報措施的落實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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