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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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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主席兼行政總裁郭炳湘先生給新地董事局的信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5-27]

 自家父郭得勝仙遊後,本人接掌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簡稱新地)主席職位,至今已有十八年,期間新地的業務成績有目共睹,位列世界大型地產公司之列,聲譽卓著,實無愧於先父的托負(付),亦不負本港及世界各地股東的信任。

 近日,有人散播不實言論,誤導股東,指稱本人的精神有問題,妨礙公司運作。此等謠言破壞本人對新地行使合法管治的權利及家庭關係,實在令人痛心,惟有透過法律途徑,以維護本人權益。申請法庭禁制令,並非針對新地董事個人,乃逼於無奈而已。

 現在法庭撤銷禁制令,新地將會召開董事局會議,商議本人之去留,本人在此向各位新地董事及全體股東呼籲:

(一)請各位董事本著獨立思考精神,為股東最大利益,為公司良好管治,徹底查證本人於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五日向高等法院遞交入稟狀(HCA857)中所提及的各項質疑。

(二)未查明真相之前,請於將快召開之董事局會議上,刪除有關撤銷本人主席及行政總裁職位的議程。假如董事局議決撤銷本人的主席及行政總裁職位,請董事局交代投票結果和詳盡解釋。

(三)經麥列菲菲教授、李永浩教授、榮潤國教授以及胡健維醫生對本人的詳細檢查,證明本人的精神正常,並無問題,請各位董事尊重專家之專業判斷。

(四)為家庭、為新地、為股東,本人願意與兩位弟弟炳江及炳聯進行無預設條件、平心靜氣的談判,謀求和解方案。兄弟三人,何必相煎?

(五)無論在任何情況,本人必竭盡所能,繼續以公司利益為重,監察新地的運作,確保各位股東的利益不會受損。

 郭炳湘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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