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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2名男女企圖從山墳金塔盜取頭骨出售,早前被控以盜竊罪,但律政司經徵詢法律意見後,昨改為以《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控告2人。其中男被告昨承認兩項控罪,女被告依舊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6月4日審訊及判刑。
原被控盜竊及企圖盜竊的被告葉國榮(21歲),昨承認兩項交替控罪,包括於今年2月某日與黃梓榮及另一不知名人士,違反《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即未經主管當局准許下,從金塔移走及企圖移走部分人類骸骨。另一女被告彭康婷(17歲)則否認一項企圖移走人骨控罪。
案情透露,被告與同黨於粉嶺蝴蝶山附近山墳,從金塔中盜去人骨企圖在網上拍賣,其後有人向警方自首揭發事件。早前由於裁判官提出質疑指人骨並不算是個人財產,律政司經研究後決定加控上述交替控罪。2名被告均獲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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