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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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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炳湘上訴失敗 料郭老太今掌新地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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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消息透露,郭氏兄弟母親郭鄺肖卿將出任新地主席。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杜法祖 梁悅琴)正在「休假」的新鴻基主席及行政總裁郭炳湘要求禁制公司董事局討論撤消其職務的上訴,被高等法院上訴庭駁回。郭炳湘昨晚發聲明指對判決感到失望,並表示願意就此事和解。不過,據消息透露,新鴻基董事局已決定會於今日11時舉行會議,就罷免郭炳湘出任主席一職再進行表決,並建議由郭氏兄弟母親郭鄺肖卿出任主席。消息人士指,郭炳湘於5月15日新地舉行董事會前夕亦曾稱要和解,但於董事會開會前1小時,他卻入稟法院對新地罷免其主席一職申請禁制令,董事局看不出他是次有任何可行的和解方案,故「郭炳湘出局」似乎已勢在必行。

 高院上訴庭昨日聆訊郭炳湘有關要求延長對公司董事局禁制令的上訴。代表郭炳湘的律師指,郭的兩名弟弟急於舉行董事會,目的是在不讓他解釋的情況下撤除他的職務。新地代表律師反駁指,董事會在2月舉行的會上實際已解除郭炳湘的職務,其中並沒有視乎他的健康情況,容許他復職的協議。

指兩弟立心不良不成立

 上訴庭於下午作出裁決,指郭炳湘對兩弟弟立心不良的指控全不成立,羅傑志副庭長於裁決時稱:「若郭炳湘將兩弟弟對他這位曾遭逢綁架、更被惡劣對待的兄長所表現的關懷及愛護,理解為立心不良插手要將他趕離新鴻基,是甚為錯誤的看法。」

 法官進一步排除其他董事是懷有不良動機企圖推翻郭炳湘主席職位的可能性,並重申按《公司條例》第117、118及125條的規定,董事局成員有權投票委任或罷免公司董事及主席,法庭不應干預董事局的決定以免違反條例賦予董事的權力。

 最後上訴庭再次認同上周五關淑馨法官的看法,指郭炳湘所指他與董事局之間有「復職協議」、只須病癒即可復職的協議,是不可能存在的協議,因此董事局成員絕不會受上述協議掣肘而必須讓他復職;並駁回郭炳湘的上訴。

領導層任命由集體決定

 代表郭炳湘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承認,昨日上訴庭拒絕頒發臨時禁制令,意味著禁制令這一步已到盡頭,已無法再循法庭途徑阻止董事局會議。至於代表郭炳江及郭炳聯兩兄弟的資深大律師赫德士則表示不會就判決表達意見。

 新地表示,歡迎上訴庭的裁決,認為裁決確定新地領導層人事任免屬公司內部管理事務,新地董事局可就有關安排進行表決,法院不會干預,而新地會舉行董事會就有關安排作出討論,並重申公司穩健的投資策略以及業務發展方針維持不變,一切運作如常,所有的決策繼續以公司及股東最佳利益為依歸。

 消息人士指,新地任何董事局領導層的任命均由董事局集體決定,並以公司及股東利益作依歸,並非由個別董事局成員決定。至於罷免主席一職事件,均由新地董事局決定,並非郭炳湘所言,由三兄弟透過和解來自行決定,因為其中涉及到公司及股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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