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強產業規劃引導。珠三角各市將制定相應的產業轉移規定和實施方法,提高產業用地、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標準,提高勞動密集型企業准入門檻。明確制定勞動密集型產業轉出目標、所佔比重、加快引進、發展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加速產業升級,避免產業「空心化」。
2. 實行產業集聚發展。轉移園區實行專業化發展,圍繞延伸產業鏈,推動上下游產業配套發展。
3. 努力降低產業轉移園生產成本。
4. 加大用地扶持力度。投資10億以上重大項目的用地計劃由省專項安排。允許珠三角地區委託山區對口卡法補充耕地,鼓勵採取土地置換、土地使用權調整、改變土地用途等方式盤活用地。
5. 加強園區配套基礎設施建設。
6. 不斷園區管理服務水平。
7. 切實加強環境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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