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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總裁任志剛
與以往相比,近期的法定準備金上調行動較有效地遏抑商業信貸。
內地存款法定準備金率再度調高0.5個百分點,至16.5%。由2006年中起,存款準備金率由7.5%的水平連番上調。在經濟存在過熱風險和通脹趨升的形勢下,內地當局上調存款準備金率,以抑制由於銀行儲備結餘進一步上升而引致商業信貸的快速增長。我認為運用這個政策工具是適當的。
存款準備金率是按銀行的存款基礎計算,以目前的存款準備金率計,若銀行持有客戶存款1,000億元人民幣,其在人行的儲備戶口便須有165億元人民幣的結餘。但對於持有超額準備金的銀行,如果新增貸款並不導致存款增加,例如借貸者將貸款付給其他銀行的客戶,儘管準備金會相應下降,該銀行仍可繼續貸款。但如果因為新增貸款導致準備金降至法定金額以下,銀行仍可在銀行間借款,以達到法定準備金要求,關鍵只是需要其他銀行持有超額準備金,並願意借出。基於這些考慮,尤其是在銀行系統流動性十分充足的情況下,內地當局也需要同時運用準備金率及其他政策工具以有效抑制貸款的增長。
有效遏抑信貸增長
多年以來,內地銀行所持的整體儲備結餘一直超出法定水平。換言之,銀行體系一向有剩餘儲備。然而,正當上調存款準備金率的公布不如以往般矚目的同時,銀行體系的剩餘結餘卻在最近(尤其3月份)逐漸下降。超額準備金率從2003年初的6%左右下降到2007年平均3%的水平,在3月份更是下降到了歷史最低點的2%。這個變化代表了上調存款準備金率,已逐漸成為較有效遏抑信貸增長的措施,其重要性也比以往大得多了。
存款準備金率上調當然有個限度,否則會影響商業銀行的運作。與按規定持有的儲備相比,剩餘儲備的息率遠遠較低,因此銀行將剩餘儲備撥作規定儲備是會賺取較高的回報的。但法定儲備就像央行向商業銀行借取貸款一樣,銀行所得的息率仍然低於按一般商業原則借出的貸款的息率。假設其他條件不變,這將會影響商業銀行盈利。當然,從商業銀行目前頗大的淨息差(是香港的3至4倍),可見它們的盈利仍然非常可觀,但正如我在其他場合說過,從宏觀金融效益的角度看,這始終未必是好事。
(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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