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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3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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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殺運金人 旗兵重囚18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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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旗兵串謀劫殺運金人,分別重判入獄8至18年。圖為其中一名疑犯當日落網後,被警方押走調查。 資料圖片

 【本報訊】曾任職珠寶公司的港漢,夥同黨招攬內地旗兵來港,趁珠寶店職員運送金飾時持刀行劫,劫走逾500萬元珠寶金飾,兩年前在紅磡犯案時更以鐵鎚擊斃一名職員。2名港人及5名內地男子,早前分別承認或經審訊後裁定搶劫、串謀搶劫、傷人及誤殺等13項罪名成立,法官指7人雖非主腦,但案情嚴重,精心策劃,判各人囚8年至18年不等。

同案6漢 監8至12年

 5名內地被告李承洪(38歲)、崔雲華(21歲)、林輝(31歲)、王文濤(25歲)、劉強(24歲),分別被判囚12年至18年,其中持1.7磅鐵鎚將珠寶店男職員擊斃的劉強,被重囚18年。而兩名港人被告陳學鋒(25歲)和伍俊偉(24歲),則分別被判囚12年和8年。

 負責案件的西九龍重案組第2隊總督察李志聰指,集團於06年11月被瓦解後,西九龍總區已沒有發生過類似「運金人」的劫案,但集團有7名港人仍然在逃,警方已發出通緝令,涉案集團除了香港外,亦會在內地犯案;他又呼籲業界職員不要每次以相同路線和單獨行事,防止同類案件發生。

法官指當街犯案須重判

 高院法官貝珊指,案情乃精心策劃,匪徒裡應外合,由香港人提供住所和食物,再由內地兇徒落手,兇徒以大量武器劫走價值不菲的珠寶金飾,珠寶店職員強烈反抗而受重傷,而他們於公眾地方犯案亦須加重刑責。

 案情指於06年6月23日,珠寶店男職員黎志南與妹妹從紅磡火車站把總值300萬的珠寶運送到油麻地商業大廈,當他們進入升降機時,數名形跡可疑男子一同內進,以刀襲擊兩人及護衛員,劫走一批珠寶。同日警方在大角咀發現地上一束被遺棄的報紙,內有一把30厘米的斧頭和45厘米的牛肉刀。

珠寶店職員遭扑頭慘死

 翌月19日,兩名珠寶店男職員在運送總值270多萬的鑽飾給顧客時,於尖沙咀加拿芬道遭人截劫,其中一名職員更被斬傷四肢。同年11月16日,52歲的男珠寶店員林奕華為公司運送30多萬件金銀飾品,在紅磡火車站遇劫,更被鎚重擊至頭骨爆裂而死。

 警方其後拘捕3名被告,警誡下李承洪承認持刀搶劫,但否認傷人;林輝則承認收受萬多元酬金從內地來港犯案,目睹死者被同伴斬死;另伍俊偉則聲稱只負責接載兇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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