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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區安置點的幾名兒童在「街道」上玩耍,原本互不相識的他們很快就成朋友。 新華社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江鑫嫻3日電】今日,民政部制定發佈《關於汶川大地震四川「三孤」人員救助安置的意見》,提出將採用親屬監護、家庭收養、家庭寄養、類家庭養育和集中供養等5種方式救助安置地震孤兒。其中對於本港愛心人士欲收養地震孤兒的問題,民政部相關負責人表示,與以往孤兒收養條件不同,這次將不再設「收養人無親生子女」的限制,即使已有子女的家庭亦可提出收養申請。
據中國現行法律規定,收養家庭雖然沒有地域限制,但有3個必要條件。第一,收養人須年滿30周歲;第二,要有撫養兒童的能力;第三,身體健康,沒有不適宜收養行為的各類疾病。此外,還有一些細節的規定,例如:夫妻雙方要對收養行為達成共識;單身男性如果收養女性兒童,年齡差距要超過40歲等。
不限有無子女
香港居民如果想收養地震孤兒,除了達到上述要求外,還需提交申請書、照片以及香港居民身份證、香港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香港同胞回鄉證和經國家主管機關委託的香港委託公證人證明的關於收養人的年齡、婚姻、有無子女、職業、財產、健康、有無受過刑事處罰等狀況的證明材料。
心理適應需時
這位負責人強調,地震孤兒的身份確認和孩子的心理適應都需要較長時間,所以收養地震孤兒「過程宜慢不宜快」。她呼籲,除了收養,香港的愛心人士還可以通過經濟資助、做志願者等方式,向地震孤兒奉獻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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