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經過
8-2007 DJ梁奕倫及其胞姊梁慧嘉,因詐騙撰稿費及資料搜集費約1萬元遭廉署落案起訴,梁奕倫被判150小時社會服務令。
6-2006 二台副節目總監兼高級節目主任何重恩、DJ「拿拿淋」李慧娜、前DJ「Kawaii」等,被懷疑向港台提供虛假資料申請服務費騙取7萬元,遭廉署拘捕,其中Kawaii因證據不足沒被起訴,而「拿拿淋」其後裁定罪名不成立獲釋。
4-2005 節目助理張健民串同兩名製作公司董事,以虛假報價單訛騙港台74萬元,判囚6個月,緩刑2年。
12-2004 高級節目主任林淑兒涉騙取房屋津貼40萬元,判囚1年,緩刑2年。
10-2002 英文台台長曾葉發被揭發曾虛報聘用特約人數,獲得款項用作員工額外薪金,他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判囚4個月,緩刑2年。
7-2002 節目主任麥志堅虛報受聘者資料及誇大工時,訛騙港台近25萬元,判囚1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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