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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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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再涉誹謗 月中被傳訊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6-07]

 【本報訊】據中通社6日報道:前台灣海軍艦管室中將主任雷學明等5名軍人,兩年多前自訴陳水扁等人涉嫌誹謗案,台北地方法院在陳水扁卸任後,已發出被告傳票,定於16日上午10時傳訊陳水扁出庭,創下台灣首位卸任「元首」以被告身份被傳訊出庭的紀錄。

扁若不出庭將再被傳訊

 陳水扁自卸任後,失去刑事豁免權的保護傘。除「國務機要費」案將於何時傳訊之外,16日陳水扁是否出庭,均備受各方矚目。若陳水扁準時出庭應訊,將會比照李登輝出庭作證規格採取相關安全措施,他的貼身隨扈也可在不佩槍情況下,陪同進入法庭。

 雷學明和昔日部屬在2005年12月8日提出自訴。原告認為,陳水扁在同年12月1日三合一選舉前,接受電視訪問時,不實指稱他們伙同在監的前海軍上校郭力恆,在拉法葉艦採購案中,收受2000萬美元佣金。

 台北地院這次以被告身份傳訊陳水扁,若他不出庭,除非法官是要判決陳水扁無罪,或認定雖涉及誹謗,但只判拘役、罰金等輕罪,可不必再傳訊外,否則還會再傳訊。

 若認定陳水扁無正當理由一再不到庭,將比照一般不出庭的被告,採取拘提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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