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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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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曲視窗:文化中心成議論焦點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6-10]

 上星期五的下午,出席粵劇發展諮詢委員會的兩個會議:「油麻地戲曲活動中心工作會議」和「與主要粵劇演出團體交流會議」,除了粵劇發展諮詢委員會的委員外,還有不少演出團體的代表列席。

 第一個會議的主題是諮詢業界對油麻地戲院設計最後方案的意見,好讓建築署把設計確定下來,盡快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由於業界一直有代表參與油麻地戲院設計,所以會上並沒有提出太大的改動。按計劃的流程,整個計劃可於明年初申請撥款,並於二零一零年底完工。

如何善用康文署場地

 第二個會議的主題是邀請業界就如何善用康文署的場地提供意見。舉行這個會議的緣起,是在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四日的粵劇發展諮詢委員會場地專責小組會議上,梁漢威委員提出「康文署應訂立更明確的優先租場政策,將專業及業餘團體分流,以解決專業團體未能成功租場演出的情況。小組同意應以藝術水平作考慮原則,並將此建議提交大會跟進討論。」到了今年四月,粵劇發展諮詢委員會第二屆舉行最後一次會議,討論到假如新光戲院結業,康文署可以怎樣幫助粵劇界解決演出場地不足的問題,當時我反映這問題關係到康文署的租場政策和計分辦法,很難在缺乏資料的情況下討論;最後,大會提議舉辦交流會議,讓主要粵劇演出團體直接向康文署提出他們的意見和訴求。

專業及業餘團體分流

 本來主會是希望業界廣泛地討論租用康文署轄下場地的困難,並建議康文署可採取甚麼措施來鼓勵粵劇界使用現時使用率較低的場地。不過,會議一開始,業界已集中批評香港文化中心的租用政策,提出業餘粵藝團體佔用文化中心的檔期,職業班過去兩年租用文化中心的檔期很少能超過三天,去年大劇院全年只有二十七天的粵劇演出,並要求康文署應將專業及業餘團體分流,決定只有專業水平的表演者或表演團體才能在這座本地表演藝術的殿堂演出。康文署代表表示在廉政公署和審計署的嚴格監管下,很難做到「分流的要求」。我曾經針對政府機關和公營機構規限過多的現象,寫過《聖人不死,大盜不止》的文章,所以對康文署的回應很有共鳴。

葉世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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