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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現年30歲粵港司機,涉於9年前假冒警察,將一名年僅13歲女學生誘至車上將她強姦後逃逸;警方保留該男子的DNA多年,至今年他再犯案後,始揭發他與該宗9年前發生的強姦案有關,被告昨被控以一項強姦罪,暫毋須答辯需還柙,案件押後至7月21日,待索取法律意見和進一步調查再訊。
騙13歲女上貨車淫辱
控罪指被告鍾志榮,於1999年11月10日在元朗洪水橋洪順路附近空地強姦。控方在庭上透露案情指受害人當時年僅13歲,就讀中二級的事主離開學校後,應自稱警員的被告吩咐,登上一輛輕型貨車以便接受調查,未幾,被告將事主頭部撞向硬物,並在無戴安全套下將她強姦,然後獨自駕車離開。
被告再犯事被揭涉姦案
由於當時的DNA貯存庫無此人的資料,警方至被告今年6月再犯案後,始發現他與此案有關,並趁被告返港時將他拘捕,他在警誡下否認指控。有4次案底的被告透過律師申請保釋,指他已婚並育有兩名子女,惟申請終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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