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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5名男子企圖於凌晨時分搶劫帶有240萬元的解款員,分別擔當襲擊解款員、「睇水」和做司機等角色,惟事敗被埋伏警員拘捕,被控以一項串謀搶劫罪,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7月14日再訊。
5名被告依次為報稱學生的黃德權(17歲)、無業的陳浩然(16歲)、林邦駿(17歲)、任職裝修工人的朱志坤(30歲)和任職營業經理的陸裕永(25歲)。
各被告被控於今年6月6日在灣仔新鴻基中心一樓平台電梯大堂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搶劫一筆屬於上海匯豐銀行的240萬元。
化學噴霧襲2解款員
案情透露,2名解款員當時解有240萬元現金往附近的自動櫃員機,首被告於案發時用化學噴霧噴向該2名解款員,次被告在旁埋伏,第三被告則租用的士作逃走之用,惟即時被現場警員制服,警方及後拘捕其餘被告。首3名被告在警誡下承認自己受聘於第五被告,並於案發前四度到現場視察,第一和第四被告各承認曾使用化學噴霧和負責把關角色,惟第五被告聲稱自己在案發時不在現場。
有涉案者在逃 法官拒保
控方續稱,警方經調查後,發現首三名被告與一宗4月份的扑頭劫案有關,而首兩名被告更應第五被告要求,於03年縱火燒車,但第五被告否認。
控方以案情嚴重,且有涉案人士在逃,反對各人保釋。不過,辯方律師替5人申請保釋,但遭裁判官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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