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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鍾立)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昨日宣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經考慮四個公務員中央評議會的職方,就政府提出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方案的回應後,決定首長級和高層薪金級別的公務員的薪酬上調6.3%,中層和低層薪金級別的公務員的薪酬上調5.29%。上述薪酬調整追溯自08年4月1日起生效。當局將會在今年7月4日舉行的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會議上呈交是次薪酬調整的建議,以待委員會批准。
發言人表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的公務員薪酬調整幅度與政府原來提出的薪酬調整方案一致,而大部分職方代表亦已接納有關建議。有關調整大致反映私營機構在07年4月起的12個月內的一般加薪幅度,相信有關調整是公平和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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