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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政府暫停簽發新小販牌照逾30多年,全港現餘下7,103個有效的小販牌照,政府計劃今年內就重新簽發小販牌照諮詢公眾,容許向新經營者發牌使用空置檔位,或毗鄰的固定攤位兼用空置了的攤位;並建議重新簽發冰凍甜品和雪糕車的流動小販牌照,但傾向不接受現有街市檔戶申請。
政府於1973年停止簽發新的小販牌照,食物環境衛生署副署長劉焱昨日出席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時稱,政府研究在不影響環境衛生的情況下,容許重新簽及小販牌照,並放寬小販牌照和轉讓的規定。
在固定攤位的小販牌照,政府提出容許簽發新牌照,或毗鄰的固定攤位兼用空置了的攤位,以維持現有的攤位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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