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47歲男子因在荃灣南豐中心無牌經營小食店,被食環署票控18次後,昨再被票控一項沒有牌照而經營食物製造廠的罪名。由於裁判官認為有機會判處他坐監,故將他還柙等候背景報告。但有立法會議員認為,類似案件多以罰款方式處理,現將「一個手無寸鐵的小販無端端失去14日自由」,就有如「翻版鍾亦天」,令人詫異和不可思異。
小食店東主昨於荃灣裁判法院因第19度無牌經營而被收押候判。47歲被告周超樂昨在沒有律師代表下,承認一項於上月28日在南豐中心的「白色小屋」無牌經營食物製造廠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