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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近年加強反貪腐,圖為內地一個反腐倡廉圖片展。 資料圖片
【本報訊】雖然對「官員財產公開」尚在研訊階段,但一些地方政府已以實際行動顯示出對建立類似制度的支持。5月25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勒泰地區紀檢委牽頭制訂的一份關於「官員財產申報」的文件,無疑是最好的證明。
據內地《財經》雜誌報道,該文件的全稱為《縣(處)級領導幹部財產申報規定(試行)》(下稱《規定》),制訂者為中共阿勒泰地區紀檢委、地區監察局、預防腐敗辦公室。該文件把過去通行的黨政官員「收入申報」擴大為「財產申報」,並承諾在阿勒泰廉政網和當地主流媒體上公示黨政官員的「財產申報結果」。
學者讚許 譽為「良好範本」
儘管阿勒泰地區位於中國西北邊疆,地理位置偏僻,經濟並不發達,但該地區的上述規範性文件依然得到諸多憲政學者的讚許。該《規定》被認為是中國建立官員財產公開制度的「良好範本」,對推動中國的「黨政官員財產公開」立法具有積極意義。
據悉,該《規定》共八章23條。就財產申報的對象而言,首先要申報財產的是「受地委直接管轄的行政企事業單位縣(處)級領導幹部」。其次,申報財產的還應包括「有職權」的普通公務員。
除了縣處級黨政官員,《規定》要求,該地區「地直司法機關中依法享有獨立辦案資格的黨員幹部,某些特殊機關如工商、稅務、財政、交通、水利、城建、民政、扶貧、旅遊、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中具有執法資格的科級幹部」,也必須申報個人財產。
《規定》最引人注目的是對「黨政官員財產申報範圍」作出詳盡規定,主要包括以下11項:工資;各類獎金、津貼、補貼及福利費;從事諮詢、講學、寫作、審稿、書畫等勞務所得;申報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接受與申報人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現金(禮金)、有價證券、各類支付憑證、貴重禮品情況(含以婚喪嫁娶、各類節假日、子女升學、喬遷、工作變動等各種名義收受的);申報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接受與本人職務有直接或間接關係,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食、宿、行、樂方面的饋贈、款待和各種由對方給予的補償、好處;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負責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單筆額度在10萬元以上的動產、不動產購置、交易、租賃情況及資金來源;股票、證券、期貨等交易收入及資金來源;由繼承、贈與、偶然所得等獲得的財產;與本人職務有直接或間接關係人單筆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債權債務;本人認為需要申報的其他收入。
申報範圍 涵蓋所有領域
觀察家注意到,這幾乎涵蓋了目前中國黨政官員所有可能獲得財產或收入的領域。更讓人耳目一新的是,《規定》明確,凡是「與領導幹部職權密切相關的收入都將通過阿勒泰廉政網及當地主流媒體及時全面公開,以接受社會有效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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