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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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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佈 赴台遊辦證規定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6-13]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唐苗苗、通訊員鍾山廣州12日電】記者從公安部網站獲悉,公安部3月底已公示大陸居民往來台灣有關證件收費標準,旅行社台灣遊費用走向透明,L簽注(旅遊簽)每證30元,一次有效簽注,收20元。

 公安部網站顯示,《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加注,每項次20元,大陸居民往來台灣一次有效簽注,每件20元,多次有效簽注,每件100元。同時,公安部對辦證時限也發佈了相關規定:公安機關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一般情況下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急件應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對再次申請往來台灣簽注的,一般情況下應在10個工作日內辦結;急件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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