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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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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公務員收禮不能超3千元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6-13]

 【本報訊】據中通社12日報道:為落實馬英九所提出的廉政政策,「行政院會」12日通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草案,明定8月1日起一般公務員收受饋贈,不得超過3,000元(新台幣,下同),同一年度來自同一來源受贈財物以1萬元為限。受此規範的公務員估計至少有20萬人。該規範同時明定公務員出席演講座談研習及評審,鐘點費每小時不得超過5,000元、領取稿費每千字不得超過2,000元。 外界質疑該規定門檻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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