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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慶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網上圖片
【本報訊】據《新京報》14日消息:中國航天工業供銷總公司原經理助理王大慶,挪用近千萬元賭博或炒股。前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王大慶犯有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判其無期徒刑。
王大慶今年44歲,副局級,吉林人。判決書顯示,2000年至2003年,王大慶共挪用公款661萬餘元,貪污公款311萬餘元,其中大部分用於賭博,80萬元用於炒股。
公款經「錢莊」轉入賭場
一中院認定,2000年前,王大慶便是航天工業供銷總公司深圳和南寧公司經理。在案證據顯示,航天工業供銷總公司下屬子公司要上交財務報表和一定利潤,但王大慶管理的兩家公司從不交。公司財務人員作證,所有賬目都要由王大慶審批,王大慶經常會口頭安排財務人員支出資金,支出後不留單據。王大慶的手下王某說,「綜合商店」、「水果商店」賬戶其實是地下錢莊,錢莊扣除手續費後,其他的錢就匯到香港和澳門,他再根據王大慶的指示,將錢轉到一家酒店的賭場。
一中院認定,截止到2002年,王大慶很少在公司出現,經常在澳門賭博,一夜之間輸贏200萬元是常事。出入境記錄顯示,2000年至2002年間,王大慶曾17次往返於香港、澳門之間,其中有4次當天來回。
案件庭審時,王大慶承認參賭,但說賭博的錢不是公款,是自己的或者從朋友處借的。一中院認為王大慶犯有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一審判其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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