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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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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3女童上床 前警員候懲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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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一名曾獲頒好市民獎,後來轉行從商的已婚前警員,在土瓜灣租用一間套房,去年多次帶同一名年僅14歲的女生到上址並在房間內進行性交易,再由女生介紹另外兩名分別13及15歲的女友人與該名前警員性交,並拍下性交片段,每次交易支付500至1,000元肉金。涉案前警員昨承認9項罪名,案件押後至7月3日待索閱被告心理報告後判刑。

現年45歲被告龐為家,昨承認與16歲以下兒童非法性交,及作出嚴重猥褻行為共9項罪名。控罪指,被告於去年4月至10月9日期間,在土瓜灣譚公道一單位內,兩度向X女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並分別與X、Y和Z女童非法性交共7次,3名女童當時的年齡為13、14及15歲。

被告曾獲好市民獎

 控方透露,Y和Z女童,是由X女童介紹予被告提供性服務。法官形容案件非常嚴重,案件涉及多於一名少女,絕大機會判以即時監禁,故將被告還柙監房。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已婚育有1子1女,幼子今年已18歲。被告在案發多年前曾任警員,後來轉行從商,離開警隊後,曾於92年因協助捉賊有功獲頒好市民獎。

警掃黃揭發檢性愛影帶

 被告數年前為另闢私人空間,於是自行租用了案發單位。後來一名女友人「阿玲」為他安排妓女在單位內為他提供性服務,去年4月更介紹年僅14歲的X女童予被告認識,對方指X為妓女。被告昨日透過代表律師向案中少女和少女家人致歉。被告妻子、兄及姊均為被告撰寫求情信,並讚揚被告為人良好。

 控方案情,警方接獲線報於去年10月9日在土瓜灣一帶進行掃黃行動,警員目睹被告帶一名女童上樓。警員到單位拍門查看,被告開門時赤裸上身,X女童坐在床上。X向警員表示她為被告進行口交,被告隨即被捕,警員在單位內搜獲性交影帶,內含被告與X和Z等3名女童的性交片段。X女童後來向警方透露,去年4月她認識一名陳小姐,陳後來介紹嫖客給她。X指被告曾於去年5月在她的學校門口接走她,再將她帶到單位內性交。後來X再指出曾介紹Y和Z予被告進行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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