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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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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資料:可加可減機制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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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聯會早前到九巴總部請願,要求九龍巴士公司需履行社會責任,自行降低票價加幅,避免進一步推高通脹。

 可加可減機制是在2006年實施。當時的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經過多年努力,與巴士公司達成協議,為日後價格調整訂出一個可加可減機制。在這個新機制實行前,政府在審核巴士票價調整時,一直考慮的因素包括: (1)自上次調整票價以來營運成本及收益的變動;(2)未來成本、收益及回報的預測;(3)巴士公司需要得到合理的回報率;(4)市民的接受程度及負擔能力;和(5)服務的質和量。 在2006年1月開始實施新安排後,政府在處理巴士加價申請時,除繼續考慮以上因素外,亦加入一個新的考慮元素,這就是票價調整幅度的方程式,讓巴士票價可加及可減。

 扼要來說,這項方程式是以運輸行業的工資指數變動、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動及生產力增幅來計算。方程式內的兩項指數的變動,皆由政府統計處定期公布,而方程式中的生產力增幅則已預設為一個每年0.3%的負數值,此數值會由去年1月起計維持3年。計算程式是0.5×工資指數變動+0.5×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動-0.5×生產力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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