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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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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留兩兒玩火燒傷 母親認虐兒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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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年輕母親,因獨留兩子女在家致被火燒傷,她承認兩項虐兒罪候懲。 圖為她當日被警方帶走。資料圖片

 【本報訊】一對窮父母為口奔馳,需日夜輪流工作以照顧兩名年幼子女,惟因慈母一次早出「頂更」,獨留兩名熟睡子女在家,致兒子把玩打火機釀成火災,事隔近10個月,3歲兒子仍需做物理治療,2歲女兒更有兩成皮膚達2級燒傷,部分手指和腳趾更燒至變形,需截去部分手指及腳趾,婦人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虐兒候判。

稱夫妻輪班 為生計犯案

 認罪的婦人姓曾(26歲),剛於今年4月產下第3名孻子,夫婦於案發後已辭職專心照顧子女,並搬離案發地點,現以綜援維生。

 辯方求情時指,事件實屬不幸,被告當日早上始知要早出家門「頂更」,在金屬回收場工作的丈夫碰巧要加班晚歸,因丈夫手機無電,兩人失去聯絡,又找不到居於附近的父母協助,加上被告的鄰里關係不佳下,被告一心以為丈夫10分鐘後便回家,以為無問題始離開,並強調被告為生計而犯案,並非故意虐待子女。

 女律師續指,在火災後3歲長子傷口已癒合出院,但2歲女兒的兩成皮膚達2級燒傷,包括面、背和四肢,部分手指和腳趾燒至變形,需進行截肢手術,至今仍留院。

2歲女手腳趾燒壞需截肢

 女律師強調,被告已作出應做的一切,但人算不如天算,她不知道短時間離家,會帶來這個一世的嚴重後果,現感到非常後悔,可幸丈夫對她不離不棄,與她每日都承擔這個後果,而她每日探望女兒和照顧新生嬰兒,非常吃力。女律師引述被告一句「永遠唔希望呢搵事發生隊p朋友身上」時,她亦不禁哽咽起來,被告更是當庭嚎哭。

官:被告為趕上班釀慘劇

 裁判官亦形容事件為家庭慘劇,被告一時疏忽,為上班而提早離家,考慮其家庭情況,相信小朋友很需要父母的照顧,准予被告保釋至下月9日,待取感化報告後判刑。

 案情指去年8月26日早上,被告提早上班,未能聯絡丈夫,眼見兩子女熟睡,她於早上6時許便離開屯1門仁愛大廈的寓所,鄰居約20分鐘發現該單位起火後報警,丈夫8時回家。兩名稚童被送院接受治療。被告在警誡下表示因兒子有玩打火機前科,她離開前更關掉石油氣爐、電掣,並將打火機放於櫃頂。消防員相信因小朋友玩打火機燃點易燃物品引起火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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