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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雲南麗江市中級法院對震驚全國的女大學生殺人碎屍案一審宣判,殺人女大學生張超及男友謝宏犯搶劫罪被判死刑,另外一名幫兇陳光呂被判死緩。一審法庭宣判後,謝宏、張超、陳光呂三被告當庭宣布對一審判決不服,表示要繼續上訴。
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19歲大二女生張超,和她的男朋友謝宏等人,去年12月19日將包養她的當地大款木鴻章殺害、分屍,並用DV全程拍攝下來。
女學生自辯曾被強姦
庭審中,公訴人指控三被告人犯了故意殺人和搶劫兩項罪名。麗江中院認為,三被告人勒死被害人的最終目的不是為了殺害被害人,而是為了達到搶劫被害人財物的目的。審理認為,三被告人搶劫罪成,但故意殺人罪的定性不當。
此案開庭時,張超的辯護律師意外指出,張超之所以會對木鴻章下手是因為木鴻章強姦了她。當時木鴻章承諾給張超5萬元作為補償,可在支付了1萬元後就不再提補償的事。為了向木鴻章「討債」,張超才決定對木鴻章下手。
不過,法院沒有接受有關說法,指被害人對張超沒有防範意識,張超正利用了被害人的這一心理而積極參與作案,而張超被強暴之後「索債」一說與事實不符。 ■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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