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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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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明華還款 警廉仍追查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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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發局前總幹事臧明華(右)歸還保險費差額後,周梁淑怡希望事件可告終。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被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特別譴責」的旅遊發展局前總幹事臧明華,終於把任內購買的「超標」醫療保險14萬元差額償還。但臧明華卻指,還款不代表承認任何的法律責任,旅發局徵詢法律意見後接受有關安排。但臧明華並未完全「甩身」,警方與廉政公署仍在跟進有關個案。

 審計署於去年11月底,揭發臧明華擔任旅發局總幹事期間,在未獲得財政司司長批准下,享有價值高達17.7萬元超豪醫療保險。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於今年5月發表報告,促請政府追收她14萬元差額,及考慮是否將事件交執法機關跟進。政府隨後把資料轉交執法機關跟進,旅發局負責追回保費差額。

 事件擾攘多時,旅發局主席田北俊透露追收過程較想像中複雜,直至前日才達成共識。臧明華終於願意退回140,232.41元保費差額的支票予旅發局。在旅發局昨日發出的聲明中指出:「臧女士是在不承認任何法律責任的基礎上支付該款項。」在考慮本身立場和法律意見後,同意不會追究有關責任。

周梁淑怡盼事件告終

 旅發局前主席周梁淑怡希望,事件可以完結,臧明華退回款項,算是負責任,對公眾及旅發局有交代。

 周梁淑怡稱,因自己不再在旅發局工作,不清楚臧明華與旅發局之間的協議。至於應否追究下去,她表示不清楚法律責任的細節。

 立法會帳目委員會委員鄭家富表示,臧明華不承認任何法律責任下退回保費差額,若她不情願歸還款項,可把事件交由法庭處理。他批評對方的說法悔氣及牽強。他說,臧明華是否要負上法律責任,不是她個人決定。鄭並說:「(事件是否平息)不是臧明華、旅發局及帳委會作決定,有需要的話,要交由執法部門再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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