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北京晚報》21日報道:清朝皇室愛新覺羅的後人愛新覺羅.一聰,以認識高幹子弟,能幫助「撈人」為由,詐騙他人25萬餘元,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他的未婚妻張超也因共同犯罪被判刑11年。
2006年4月至12月間,現年36歲的愛新覺羅.一聰夥同張超以能夠幫助在押人員程某減免刑罰為由,多次以走關係、買畫送禮等名義騙取被害人姜某(程某之妻)錢款共計25.695萬元。同年12月27日,程某因犯侵犯著作權罪被判處刑罰,愛新覺羅.一聰、張超仍以走關係為名索要錢款,遭程家質疑報警。2007年1月12日,愛新覺羅.一聰、張超被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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