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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2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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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釋憲」 台共或現寶島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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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台灣共產黨」誕生,馬克思主義書刊、毛主席語錄都可望在台灣街頭出現。 資料圖片

 【本報訊】據東森新聞21日報道:台灣「大法官會議」最新「釋憲」,人民團體法「禁止台獨、共產」的字眼「違憲」。也就是說未來只要有人申請,「台灣共產黨」便可在台灣成立,大談馬克思主義和毛澤東思想,打破四十年來禁忌。

 人民團體法中規定,籌組政治團體不可以主張共產主義或是「分裂國土」。自1949年後兩岸話題就成為台灣人的禁忌,沒有言論自由,民眾籌組社團只要提及「共產」、「獨立」等字眼一律打退票,如今一切都要鬆綁。

 原來10年前台北市副市長陳師孟想成立「外省人台灣獨立促進會」,一直未能通過,只好向大法官聲請「釋憲」,結果衝破「台獨」禁忌,也意外地讓共產主義有機會在台灣發聲。

 如果「台灣共產黨」誕生,共產主義黨綱「把工農勞動者和士兵組織起來」、「承認社會革命是黨的首要政策」等,未來通通可能成為支持者朗朗上口的口號。馬克思主義書刊、毛主席語錄都可望在台灣街頭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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