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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師會將於下月1日起推行新的防止洗黑錢措施。
【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律師會昨日宣布,將於下月1日起推行新的防止協助洗黑錢措施,要求律師在接受客戶委託辦理事務時,向客戶索取身份證明以及有關交易目的和資金來源等資料,以便偵查和預防清洗黑錢和恐怖分子融資活動。香港律師會會長黃嘉純指,有關指引實施後,律師的工作量會因而增加,業界可能因應情況要調整收費,而律師會確保客戶的資料保密,並有機制監管指引的執行,而不遵守新措施的律師,可能要面對紀律處分。
繼地產代理監管局日前公布指引,防止業界協助洗黑錢活動後,黃嘉純昨日在記者會上宣布律師會有關防止洗黑錢的律師守則,根據新措施,律師在接受客戶委託辦理任何事務前,包括資產交易、遺產管理,以至訴訟等事務,均需要求客戶提供個人身份證明或公司實益擁有人的資料:「律師索取客戶身份或公司實質受益人資料的目的,是為了偵查和預防清洗黑錢和恐怖分子融資活動。同時,律師可能向客戶提出有關交易目的和資金來源等問題,所需資料視乎個別交易的性質和複雜性而定。」
助打擊恐怖分子融資
他指出,律師將依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處理客戶提供的資料,確保資料保密,但根據香港法例,若發現任何懷疑與清洗黑錢和恐怖分子融資活動有關的交易而不舉報,均屬違法,「律師只會在發現可疑交易時,才按法律規定向執法機構舉報。」
黃嘉純表示,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有責任配合打擊洗黑錢及恐怖分子的融資活動,而香港亦已於1991年加入「國際打擊清洗黑錢財務行動特別組織」(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on Money Laundering),並致力履行國際義務,打擊清洗黑錢及恐怖分子融資活動,以鞏固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故呼籲香港市民與律師合作,配合政府履行國際義務。
業界或因應調整收費
他說:「法律界必須得到市民的支持,才能夠做好把關工作。大部分市民均奉公守法,他們與律師合作,提供所需的資料,將使不法分子更難把清洗黑錢和恐怖組織的融資活動掩飾為合法業務。」
黃嘉純又表示,有關指引實施後,律師的工作量會因而增加,業界可能因應情況要調整收費:「他(律師)有責任去索取這些資料,去問有關問題,亦有保存記錄的責任,律師樓的安排會否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呢?我看這需由個別律師或者律師行去決定。」
不過,有律師質疑舉報客戶可疑的資金,可能會與法律專業保密守則有抵觸,律師伍家賢說:「若律師在未得到客人的同意之下,將有關資料披露出去,可能觸犯法例,甚至可能違反專業守則。若最終執法部門要求律師披露有關資料,可能在律師不同意的情況下,會引發一些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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