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4歲中三女學生陳晃玲於去年2月中(農曆年廿九)到元朗吃甜品後一直肚痛,至年初三(2月20日)晚上被送入屯門醫院,9小時後病情惡化猝死。經死因庭一連4天傳召證人作供後,由4男1女組成的陪審團昨一致裁定,女死者死於不明疾病引起的代謝性酸中毒,並建議有關方面日後須盡快完成剖屍工作。家屬則表示不滿意結果。
家屬不滿意結果
昨日裁判官引導陪審團指,死者或死於自然或原因不明,而陪審團並不接納早前驗屍官供稱,死者乃死於敗血病,而裁定死者由於患上原因不明的病症,最後死於代謝性酸中毒。陪審團建議有關方面須於兩天內為死者進行剖屍,並須於一個月內完成報告,而有關抽血過程亦應詳盡記錄下來。
死者陳晃玲於去年2月20日送入屯門醫院後,病情於5個小時後突然惡化,其後血液被驗出含酸度過高,至2月21日凌晨約2時半,死者更一度心臟停頓,於深切治療部搶救後,於4時34分證實不治。剖屍結果顯示,在死者遺體的小腸中,發現如乒乓球般大小的糞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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