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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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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為內地引入境外金融產品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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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總裁任志剛

 為了滿足投資者不同的投資意慾以及為集資者提供不同的集資渠道,發展本土資本市場是必要的,其中包括在投資者的基本利益得到保護的條件下,允許一些符合要求的公司上市發行股票。更可以考慮讓外國公司到本土市場上市或透過不同方式引進金融產品。或者容許國內儲蓄到海外市場進行投資等。

 最近,為內地市場引入境外金融產品的機會好像浮現。上星期剛結束的第四次中美戰略談話其中的一項成果,就是中國同意讓外國公司通過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的方式到境內的證券交易所上市。無疑這將有助於滿足內地投資者的投資需求。

境內外上市金融產品互換

 在實施外匯管制的情況下,引入境外金融產品時則有需要考慮同時設立機制去縮小境內外的價格差距,其中一個可考慮的方法,是讓同時在內地和境外市場上市的金融產品可以互換。

 如果在目前內地實施外匯管制的條件下,市場機制尚未能夠全面發揮「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及「統籌兼顧」的作用,這些要求就需要成為制定有關政策的指導原則。在配合適當的價格平衡機制的條件下,通過香港平台為內地市場引入境外的金融產品,將有利於落實溫總理提出發展內地與香港兩個金融體系「互助、互補、互動」關係的要求。更重要的是,這也同時有助於確保中國金融發展的推動過程能夠充分體現國家領導人提出的「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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