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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9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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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廊•雪中偷炭「國難財」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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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在北川抓住一個趁火打劫者。

馬承鈞

 災難——無論是天災或是戰亂,都是老百姓的不幸,天災加人禍,無疑是雪上加霜火上澆油了!而人禍之最,莫過於趁火打劫、落井下石者。大發「國難財」就堪稱其中一大罪魁,對這種喪盡天良的人渣、敗類,理當神人共誅、舉國共討之!

黃皓:食主祿不事其主

 發國難財者自古有之。戰爭年代發國難財,與萬惡的賣國賊屬同義詞;利用賑災大發其財,更是滅絕人性可恨之極,比平時的貪官奸商更可怕!

 三國時代的宦臣黃皓,是一個典型的大發國難財的賣國賊。他食主祿而不事其主,利用丞相諸葛亮出師北伐或國家危難之際,「貪圖財貨,廣營產業」,甚至收受敵國賄賂,耍盡權術、做盡惡行,一手導致國破人亡,終成遺臭萬年的罪人。宋朝,原本是個經濟高度發達的世界強國,反被弱小的西夏、遼國所滅,年年向人家進貢、稱臣,最終更落得二帝被掠之境地。還有「大清帝國」,面對列強竟然節節敗退,將大片錦繡河山拱手「割讓」於列強,甘當洋人的「乾兒子」……這一切根源何在?皆因有石敬塘、李林甫、魏忠賢、秦檜、李鴻章之流賣國求榮的漢奸賣國賊!這些「宵小」之流,趁國難當頭千方百計大發國難財,以秦檜為例,他不啻殺害了愛國將領岳飛父子,還以犒賞將士為名,向全國百姓廣收銀襾,這筆鉅款卻進了其個人腰包,為個人斂財而不惜出讓半壁江山,實在是不折不扣的民族敗類!

 清末黃河多次氾濫,受災最嚴重的山東竟有一些「謀差營保」的無良官吏恬不知恥地高呼:「黃河何不福我而決口乎?」這就是發國難財者的猙獰心態!「人間正道是滄桑」,歷史上發國難財者多無好下場,倒行逆施的宦臣黃皓最終被他所獻媚的入侵者斬首;賣國求榮的秦檜終因作惡多端激起極大民憤,不斷有人向他行刺,將秦賊嚇得膽戰心驚不敢外出。1155年10月,這個大發國難財的「一代奸相」,終被宋高宗趙構處以極刑,永遠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孔祥熙:鯨吞抗戰公債

 抗日戰爭時期,一邊是軍民在前方浴血奮戰,一邊卻有人大發國難財。當時中華民族國計民生面臨重重危機,卻出現「前方吃緊,後方緊吃」的咄咄怪事,一些民國大員利用手中權力,或巧取豪奪貪污盜竊,或投機倒把走私販私,大發國難財,孔祥熙便是其中一個典型。

 孔祥熙有句名言「趁手中有權的時候趕快弄」,身為中央銀行總裁和財政部長的孔祥熙,究竟利用國難當頭之際斂取多少私財,實在很難用數字來統計。他從軍火採購提取回扣、貨幣改革撈取油水、發行公債進行投機,更壟斷了煙草、食鹽、火柴、食糖四大經營權,大肆假公濟私牟取暴利。發生在1942年的鯨吞億萬美金公債案,更是其臭名昭著的「大手筆」。當時美國總統羅斯福為加強中國抗戰的力量、牽制日本對美國的威脅,決定向中國提供5億美元借款。孔祥熙、宋靄齡獲悉此消息後,通過自己黨羽巧立名目發行所謂「抗戰美金債券」,這對夫婦一番翻雲覆雨,趁機鯨吞數億美金的公債,創下民國史上貪腐案之最。

利用善良 敲骨吸髓

 天災總是與人禍結伴,猶如一對雙胞胎。越是大的災難,越會有大的人禍。汶川大地震爆發後,借搶險和賑災之機,大發橫財的人與事也開始浮出水面。5月13日,筆者就收到一個「愛心協會」的捐款短信,不曾多想,就按其提供的「愛心帳號」捐出千元善款,後得知其為詐騙集團所為,後悔已晚。據江蘇媒體報道,南京某市民收到在重慶上大學的「女兒」發來的一條短信:「爸媽,地震中我的錢包和手機全丟了,請速匯5000元到我同學的建行卡上,卡號是……」,愛女心切的家長立即照辦,事後得知又是一個騙局!騙子們正是利用人們善良的天性,在進行一場喪失人性的掠奪,這種惡行無異於投井下石、謀財害命了!

 回想「非典」時期,就有人乘機牟利。今年年初南方遭遇特大冰雪災害時,也有趁機發國難財者,使災難雪上加霜。當很多汽車被堵在京珠高速不能動彈時,一些人不是趕來救災或雪中送炭,卻以高價向陷入困境的人們兜售食物和水,一盒速食麵要價30元、一杯開水賣到10元、一根100元的防滑鏈賣到2000元!最近,正當抗震救災處於高潮之際,在四川某些高檔社區竟然出現救災帳篷,一些救災物資竟然出現在個體店舖裡出售……凡此種種,說明有人正利用天災大行坑蒙拐騙之能事,貪贓枉法、私飽中囊的活動正在地下悄悄進行,對這些「敲骨吸髓」、「虎噬狼貪」的奸商和惡棍,豈能聽之任之!

堅決懲處 決不手軟

 歷史上,對發國難財者的懲處力度是十分嚴厲的。以清朝為例,一經發現就處以極刑。乾隆四十六年(1781),陝甘總督勒爾謹及甘肅布政使王望等人與受災地區官員合夥貪污救災賑銀上千萬襾。東窗事發後,勒爾謹、王望等56名官員全部被處斬。嘉慶十四年(1809年),兩江總督鐵保派李毓昌赴山陽查賑,發現山陽縣令王伸漢侵吞賑災款2萬餘襾。作賊心虛的王伸漢竟派人將李毓昌殺害。事發後,王伸漢及兇手均被處死,知府王轂知情不報且收受賄賂,也被處斬。儘管清政府懲治腐敗毫不手軟,但由於缺少有效的監督機制,發國難財的貪官仍然層出不窮比比皆是。

 5.12大災驟發,舉國上下萬眾一心投入抗震救災,為提防有惡棍趁火打劫亂中撈錢,中央紀委和監察部未雨綢繆,預先告知要嚴查以賑災募捐名義進行詐騙斂取不義之財、截留擠佔或者無故遲滯撥付發放抗震救災款物、虛報冒領抗震救災款物、利用職權為自己和親友或有關單位多發或有償發放抗震救災款物等11種「發國難財」行為。這無疑是敲山震虎,震懾了那些企圖發國難財的人。中央紀委書記賀國強指出,貪污、截留、挪用救災款物,趁機發「國難財」者天理難容,必須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懲不貸!

 6月12日,根據中央要求,國家審計署公佈三起救災資金物資違規使用事件:其一,河南省安陽縣工商業聯合會會長余耀文擅自將27.11萬元捐贈資金用於購買救災物資,涉嫌以權謀私;其二,中國工商銀行綿陽涪城支行用「抗震救災特別費」為本行職工購買名牌運動鞋;其三,一些地方頻發利用手機短信騙取賑災募捐款事件……目前,河南省安陽市紀委、監察局已查出安陽縣工商聯會長余耀文所購買的「救災物資」竟來自其妹的商舖,其中竟包括800套西裝,堪稱不折不扣的「發國難財」,目前余耀文已被免職並接受立案查處。天網恢恢,相信所有的「余耀文們」,終究難逃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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