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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3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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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回應:無官員參與造假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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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0月12日朱巨龍向周正龍頒發獎金證書。 本報西安傳真

 華南虎事件告一段落,周正龍將承擔刑事責任。但又有人質疑,涉案人員眾多,為何只有周一人承擔刑事責任。陝西省公安廳新聞發言人白少康指出,根據周正龍的供述,其造假過程和手段非常簡單,為一人獨立完成,公安機關在調查取證的過程中,也均未發現其他公職人員參與造假的事實,故不追究他人刑事責任。

 關於事件中涉及的盧西榮受賄一事,白少康續稱,盧收取的費用是在2006年年底和2007年前半年,與此次事件無關不一併考慮,做另案處理。至於公職人員開博客參與討論的問題,陝西省人民政府新聞發言人徐春華只簡單提到每一個公務員都應該在國家法律規定的範圍內依法行事。至於3個參加「發現華南虎」新聞發佈會的專家,白少康亦指出,他們只是認為照片中的老虎為華南虎,並沒有說照片是真的,故不能認定他們負有責任。   ■本報駐陝西記者李陽波、段維、牛一婧西安29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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