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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在台兌換30日正式開辦。 中央社
【本報訊】據中通社、中央社29日報道:人民幣在台兌換業務30日將開辦,台灣「中央銀行」29日加班審核13家銀行(約1,500家分行)申請人民幣在台兌換文件,最快將在明天上午發出核准函;未來經核准的銀行只要接獲「央行」許可即可開辦人民幣兌換業務,島內民眾只要攜帶身份證,觀光客則憑借旅行證件,就可以進行人民幣及新台幣兌換,每人每次不得兌換超過20,000元人民幣。
機場銀行櫃檯準備妥當
在台人民幣兌換作業明天實施,在桃園機場的銀行櫃檯都已經準備妥當,包括牌告匯率和告示板及人民幣現金都已經到位。銀行業者指出,目前所訂出的牌告匯率是根據周五的美金兌換人民幣的匯率所訂出,其中已經包含手續費,買入匯率是4.337、賣出匯率是4.553,也就是向銀行購買人民幣,每4553元新台幣換1000元人民幣,賣給銀行則每1000元人民幣可以換得4337元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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