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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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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下月推「居住證」 住滿30日可申請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7-01]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古寧30日電】深圳市政府今日宣佈,從今年8月起,在此前部分區域試點的基礎上,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在深圳居住30日以上已可申請。有關人士表示,此舉將提升非戶籍人員的居民待遇,縮小非深戶籍人員與深圳市民的差距,淡化戶籍觀念,增強城市歸屬感,共享城市發展成果。這標誌上世紀80年代初即啟用的暫住證制度,將告別深圳的歷史發展舞台。

力爭今年辦理500萬張

 據深圳市政府新近發佈的《居住證試行辦法》規定,申請深圳居住證,若符合在深圳就業、擁有居住房屋產權等條件的可獲得「深圳市居住證」。不符合上述條件,可申辦「深圳市臨時居住證」。據介紹,持有「深圳市居住證」可享多項權益,包括其子女在深接受義務教育、在深辦理赴港商務簽證等。

 深圳是內地外來人員最集中地區之一,僅常住外籍人口就超過800萬。深圳市政府有關人士表示,力爭今年辦500萬張「居住證」,希望明年時達到非深戶籍人員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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